张天潘:利益驱动下的“贿选”与基层治理危机
今年是选举年,全国31个省(区、市)将陆续开展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涉及全国59万个村委会近6亿有选举权的村民,将选举产生230多万名村委会干部。近日出版的《广州农村蓝皮书》中,收录了广州市社科院完成的《广州市农村基层选举 贿选 问题研究》报告,该报告认为,广州市农村基层选举中,贿选现象已经较为普遍,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随着贿选手法的不断 创新 ,而 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 等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得贿选问题目前很难得到有效遏制,缺乏监管细则。总体上,这些年村民自治的发展与成就,诚如基层选举研究专家、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胡荣教授所言,应该是好的。第一,农民得到了民主的训练,三年一度的选举,这是一个大课堂。第二,选举制度也得到了非常好的实施,我们现在所有的选举当中,就是这个村民选举是做得最好的。第三,选举制度本身也在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制度上有了许多创新。不过与此同时,各种问题也是存在的。我们可以分选举前与选举后两个方面看。先看选举前,一些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选举背后的经济利益也随之水涨船高。或许正是利益的诱使,一些人才对参选有了更多的热情。也由于经济利益,选举竞争也较为激烈,贿选甚至暴力选举等,也时有耳闻。贿选所带来的伤害主要体现在,通过贿选上任的参选人,当选之后很容易将捞回成本作为任上的主要目标,即贿选是为了当选,当选是为了捞回更多的成本。如此整个贿选的循环,确实成为了 寄生在民主*治体制上的一颗*瘤 ,侵害了村民与整个村集体的利益。但在胡荣看来,从大的范围来看,农村选举与村民自治是瑕不掩瑜。影响选举的因素其实有很多,经济利益因素肯定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经济发达了,村集体有钱了,大家就会更关注选举,因为这其中的利益与每个人都有关,同时,经济好了,当村干部的好处也多,肯定会有更多的响应与参选。至于贿选与暴力选举,这不是村民选举制度本身的问题,贿选不是经济驱动的必然结果,而只能算是意外的异化。一旦有这种违法行为,司法就应该及时介入。当然,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其实 贿选 的出现,也间接说明了起码它让农民知道他们手中的选票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一张纸,而是有分量的、值钱的,从而也就会在选举的过程中开始日益珍惜选票、珍视自己的权利,更不会被轻易收买,强化了权利意识。此外,能够展开贿选的人,很大程度上也是村里较为富裕的人。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富人治村如今已经是普遍现象。而富人治村的问题,在胡荣看来并不全是坏事,因为富人本身就有着一定的资源与话语权,意味着在村里或社区里有声望和影响力,他们相对会比较灵活,有经济头脑,能干敢干,开拓性强,对于这个村来说,也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在选举后,同样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比如 村官成为村霸 的现象,尽管有民主选举与自治保驾护航,可是问题并没有得到制约。如山东昌乐千名村民悬赏500万元征清官除村霸,村委20年的财务账目不公开,以村支书为首的村官们侵占集体资金和财产5000多万元。对于这样的问题,胡荣的建议是,应该激活村民自治的罢免机制,以及加强财务监督,可以成立诸如 理财小组 、 廉*监督组 等独立于村委会之外的村民监督组织,这些组织没有权力去审批和直接管理村务,但可以对每一笔收入与支出进行审核,在一定额度之上,要这些组织与村代表会议等一起审查批准后才可以通过,同时对于村委会以及村主任和村支书等,有权力去调查与弹劾,能够形成一种约束与监督。还是要从制度上着手,形成一种对权力的制衡机制。村民自治其实包括 四个民主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现在往往只有选举这一块运作得较好,其他的部分都有待于加强。一些学者与基层实践者在质疑,村民自治除了实践中存在的选举 乱象 ,还有精英流失、两委矛盾、乡村关系以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最终造成由于农村情况变化而广大村民已经 无动力实行自治 、由于农村精英流失而 无能力实行自治 。胡荣的看法并不那么悲观,他认为,村民在参与的时候更多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就是说,*治参与是他们表达自身利益的方式。他们对于选举积极性不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选举与自身利益无关,或者关系不大。另外,出去打工的人是要分两部分的。一部分就是新生代青年的农民,他们对农村的事务不感兴趣,对家乡感情或归属感没有上一代那么强,更多可能是想留在城市融入城市。对这些群体,应该更多考虑的是他们如何能够更快地融入城市,要有更好更多城市的*治参与渠道,来让他们参与其中。对另一部分人来说,他们最后还是要回到农村的,他们的外出只是暂时的谋生方式。对这一部分人,就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参与家乡的选举与建设。他认为,就整个农村来说,农村人口是日益减少的,不停地在萎缩,空心化、空巢化等在所难免,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对农村选举与村民自治及农村社区建设,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这就有赖于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让一部分人还愿意留在农村发展和生活,让他们在农村也能过上接近城市的那种生活方式,即一些学者提出的 乡村生活城市化 。如果农村社区建设好了,相应的农村自治就又能焕发生机了。另外,随着城市化浪潮的席卷,城市的城中村或者周边的农村,已经在不断地萎缩。加上各种利益纠葛在这个过程中呈现,诸如征地拆迁等过程中,一些地方的村两委势力开始与行*权力、商业势力等媾和。在这个时候,村两委成为外界力量的合谋,班子成员在牟利的同时,不断地侵害着农民的利益,更深层地影响到基层自治的运作。最后,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农村基层选举或村民自治,更无法实现 自下而上 的民主化夙愿,让人感觉只是 民主的盆景 一般。这一点,可能与农村基层选举或村民自治没有直接关系,但实际上也关乎农村选举乃至村民自治的未来。因为,没有整个社会的民主化,农村基层选举或村民自治就会受到各种外围环境的制约,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所指出:一直以来,很多人都希望村民自治制度能够承担中国民主化的重任,但现实的实践警示我们,如果没有对现有体制的突破,这个目标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