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岁以上的成年人至少每5年测量1次空腹血脂,包括总胆固醇(totalcholesterol,TC)、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densitylipoproteincholesterol,HDL-C)和甘油三酯(triglyceride,TG)测定。40岁以上男性和绝经期后女性应每年进行血脂检查,并评估10年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atheroscleroticcardiovasculardisease,ASCVD)风险。对于缺血性心血管病及缺血性脑卒中的高危人群,则应每3~6个月测定1次血脂。对于因缺血性心血管病住院治疗的患者应在入院时或24小时内检测血脂。
2.根据个体ASCVD危险程度(表1-2),将降低LDL-C水平作为首要干预靶点,采取不同强度干预措施。
3.对于ASCVD极高危者,他汀治疗LDL-C目标值应<1.8mmol/L或降低≥50%;高危者LDL-C目标值应<2.6mmol/L或降低50%;中危和低危者LDL-C目标值应<3.4mmol/L。
表1-2中国ASCVD一级预防人群血脂合适水平和异常分层标准
注:ASCVD,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L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非-HDL-C,非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4.临床调脂达标,强调所有个体要终生坚持心脏健康生活方式。药物治疗首选他汀类调脂药物,起始宜应用中等强度他汀,根据个体调脂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他汀不耐受者、胆固醇水平不达标者、严重混合型高脂血症者,应考虑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
5.为评估LDL-C降低幅度及患者的依从性,应在启动他汀治疗或他汀剂量调整后4~12周复查血脂水平,此后必须3~12个月复查1次血脂。
摘自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专家编制的《中国脑卒中防治指导规范(版)》,原载于国家卫生健康委